明清明代虽然基本上保留了元代的省区建制,但改行中书省为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然称省),改路为府和改州为县。江西布政使司辖南昌、瑞州、饶州、南康、九江、广信、抚州、建昌、吉安、袁州、临江、赣州、南安13府,下辖78县,地域基本等同今天的江西省。明太祖洪武年间广东单独设省后,至今江西的边界变化很小。其时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为江西布政使司的最高行政机关,三司分别由中央直接节制,分权而治,互不统属。另外有三位藩王(宁王、淮王和益王)分封在江西的南昌府、饶州府(鄱阳)和建昌府(南城)。 清代改江西布政使司为江西省,行政区域基本承袭明建制。另在吉安府增设莲花、南昌府增设铜鼓、赣州府增设虔南等3个县级厅,同时升宁都县为省辖直隶州。巡抚成为全省最高行政长官,下设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管民政、财政与司法监察。 明清时期,由于梅关和赣江是联系广东和长江流域最繁忙的南北交通线路,也带动了沿线江西城市的繁荣。同时,由于明代江西填湖广和湖广填四川的政策大批江西人向人口密度较低的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等省移民,从事商业或农业等。在此期间形成的“江右”商帮在全国十大商帮中位列第三。其时,景德镇为全国四大名镇之一。 联我时,请说是在江西上看到的,谢谢! |